据相关媒体11月9日报道,为进一步推动沙特的经济改革和发展税收制度,沙特税务总局近日宣布计划对天课及所得税法,税务程序法进行全面改革。此次拟议的新税法对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微小企业的税收规则进行了更新,并计划对以下事项作出特别规定:
纳税人在沙特王国境内外发生业务转移导致税收居民身份变更(第30条和第31条);再投资准备金;合并和分立交易的税务处理;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金融工具税务处理不一致的案例;在沙特境外缴纳税款的税务处理;
此外拟议的所得税新法和税收程序法还包括了以下更新的内容:
引入新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优惠税收制度、相应调整、混合工具等;计划将服务类支付的预扣税税率为统一10%;明确规定自然人的劳务收入不征税;计划将税务稽查和诉讼时效期限从之前的5年缩短至3年;计划对首次延迟缴纳到期天课税征收滞纳金;计划在滞纳金基础上增加额外处罚;计划将恶意逃税的税务罚款限额从100%提升至300%,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