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沙特公报8月4日援引财政部消息报道,沙特阿拉伯商务部强调,市场上商品价格必须包含增值税(VAT),所展示的商品价格为最终价格,并应在收银员的计算机系统中反映出来。
工信部解释说,货架上显示的价格必须包括增值税,并且与购买发票中的价格相同。该部表示:“如果发现标价或商品价格与收银员收取的最终价格不同,则可以对企业提出投诉。”
该部举例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价值为SR100的商品,则该商品必须是含税商品,并且最终购买中发票的价格也不应超过SR100。如果企业向买方额外收取税款,买方可以向所得税总局(GAZT)投诉,投诉电话号码为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