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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指定登机前48小时核酸和抗体检测机构及限定采样时间段等相关措施的通知(9月12日修改版)

发布时间:2021-09-13 22:06:00

8月下旬沙特航空公司SV884航班再次因输入病例触发熔断机制,影响在沙中国公民正常回国秩序。受新冠变异病毒影响,全球疫情形势严峻,为提高赴华人员入境检测准确率,保障直航平稳运行,现在8月12日《关于调整检测机构并对自沙赴华乘客实施“交叉检测”等要求的通知》基础上,就赴华隔离检测措施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9月5日起(即自9月9日及之后航班乘客开始适用),拟搭乘沙航SV884航班赴华人员,请务必于航班当周周二上午9-12点、下午1-5点之间,前往利雅得Al Arab Medical Laboratories(见附件1)进行登机前48小时核酸和IgM抗体检测。登机前14天的核酸检测可在申请人所在领区内除Al Arab Medical Laboratories以外的任一家使馆或领馆指定机构进行,取得阴性证明后,按8月12日通知要求进入隔离闭环管理。

以上措施试行一个月,如需延长,使领馆将另行通知。

Al Arab Medical Laboratories已开通SV884乘客赴华检测专用在线预约通道,赴Al Arab Medical Laboratories前,请务必通过下述链接提前预约:

https://testcorona.co/tests?hospitalId=358#booking-header

二、请赴华人员收到检测结果后第一时间按要求将全部所需材料一次性上传至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见附件2),外国公民请访问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或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见附件3)进入登录界面。为确保及时获得健康码,请务必保证于航班前一日(周三)上午9点前完成健康码申报。填报时,请所有人员在“采样机构”选项中选择登机前14天采样机构,“采样时间”选项中填写登机前48小时采样时间。

三、所有驻沙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回国,均须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提前21天(不含航班起飞当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如任何一次核酸检测阳性或隔观期间出现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其密接人员亦照此办理。

四、对于疫苗接种人员

已接种疫苗人员应如实填报疫苗接种信息,对应接种2剂次疫苗而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疫苗接种的,均视为未接种。申请人应在完成疫苗接种全部剂次14天后才可进行回国前相关隔离检测。

未接种疫苗人员如按照通知要求,相关检测结果为阴性,也可申请健康码。

五、有感染史人员防控要求

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者(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IgM、IgG抗体阳性除外),均视为有感染史人员,如确急需申请健康码赴华,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确认痊愈(预审)。当事人痊愈后,须在当地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肺部CT或X光检查,如检查结果正常,在驻沙特使领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两次交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将医院出具的肺部CT或X光诊断证明(证明上需包含明确的肺部诊断结果、医疗机构公章及医师签名),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二次核酸检测完成3天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onsulatesau@163.com(使馆)或consulate_jeddah@mfa.gov.cn(领馆),邮件主题标注为“本人姓名+确认痊愈申请”。

2.健康监测。收到驻沙特使领馆邮件回复通过“确认痊愈”审核后,需进行2个月健康状况监测。如健康状况正常,可安排赴华行程。登机前仍需按驻沙特使领馆要求,进行登机前14天核酸检测和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并凭阴性结果申请健康码。

六、密切接触人员

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应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隔离结束后,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阴性检测证明申请健康码。例如: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接触日期为9月1日,则应该在9月2日、5日、8日分别进行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在9月15日结束隔离后,凭登机前48小时内“双阴性”检测证明申请健康码。


健康码申报相关提醒

一、为严查并打击代检、替检、伪造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使馆将派员或组织志愿者于指定时段前往检测机构现场进行人证核对查验,请接受检测人员主动向检测机构说明本次检测拟为赴华使用,并出示护照、机票行程单配合查验。

二、8月5日SV884航班确诊病例未如实填报接种疫苗信息,8月19日航班确诊病例未严格按照使领馆要求做好登机前14天隔离和闭环管理。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闭环管理相关规定,对他人健康及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扰乱在沙中国公民回国秩序,使领馆和国内有关部门已对相关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关必要措施。

驻沙特使领馆再次郑重提醒赴华人员,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行程单等辅助材料。对于伪造、变造、冒用检测检查报告、行程单等材料,瞒报、谎报健康状况以及不遵守闭环管理期间防疫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必要时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使领馆收到检测报告后会尽快审批健康码,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勿通过电话、邮件催询,以免占用工作资源,干扰审核进度,最终影响本人和他人行程。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8月12日《关于调整检测机构并对自沙赴华乘客实施“交叉检测”等要求的通知》

(http://www.chinaembassy.org.sa/chn/lsfw/t18720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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