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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检测机构并对自沙赴华乘客实施 “交叉检测”等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 21:47:00

3月至4月间,沙航SV884航班熔断再次给广大旅沙中国公民回国造成不便。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保障直航平稳运行,自5月1日起(即自5月20日及之后航班乘客开始适用),驻沙使领馆对原有指定检测机构进行调整,并实施“交叉检测”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测要求

交叉检测:5月1日起,所有自沙特赴华人员(含工作、学习等长期居留人员和国内临时来沙人员)须在登机前14天进行核酸检测,获得阴性报告后,开始闭环隔离管理,且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赴另一家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和血清IgM双检测。

采样方式:核酸检测须通过鼻咽拭子采样,血清抗体检测通过静脉血方式采样。

采样时间:核酸码审核均以采样日期为准。第一次采样须在航班当日倒推15日(或16日)进行,第二次采样须于起飞前48小时内进行。比如,搭乘5月20日沙航SV884航班的乘客,须于两周前的周三(或周二),即5月5日(或4日)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采样,于航班前的周二(即18日)凌晨3:15之后进行双检测采样,不符合上述检测采样时间的报告一律不予接受。

指定检测机构选择:

1、驻沙使馆和驻吉达总领馆各自指定本馆领区内核酸及抗体检测机构并对机构报告进行审核,请赴华人员14天前和48小时内的检测机构务必在同一领区进行(即第一次使用总领馆指定机构,第二次仍应选择总领馆指定机构,但可选择同一领区不同城市。比如,14天前检测在达曼的使馆指定检测机构Al Farabi Laboratory进行,48小时内检测可在利雅得的使馆指定机构Al Arab Medical Laboratories进行);

注:驻吉达总领馆领区范围为麦加省和麦地那省,其中包括吉达、麦加、麦地那、塔伊夫、廷布等城市,其余为使馆领区。

2、同一机构不同检测点以及不同医疗机构委托同一实验室出具报告均视为同一家机构,不属于交叉检测;

3、不接受非指定医疗机构或诊所采样并委托指定实验室(主要系Al Farabi Laboratory、 Al Arab Medical Laboratories)出具的检测报告。如下图

上门检测:特殊情况下如确需指定检测机构上门检测,需在检测报告Referral(Clinic)项下准确填写企业或学校名称,不接受该项下填写Chinese Embassy。

二、隔离闭环管理要求

隔离请在有单独居住条件的场所进行,隔离期间,除检测外请勿外出或与他人接触。

请在沙中国企业(包括国企和民企)切实承担管理责任,负责妥善监督员工隔离管理。国内来沙临时出差人员及其他零散人员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行安排隔离。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

1、登机前14天,驻沙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登机前48小时内,驻沙使领馆指定的另一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双检测阴性报告;

3、护照资料页和机票行程单;

4、疫苗接种证明(已接种人员);

5、《疫苗接种声明书》(如已接种疫苗且抗体检测为阳性请一并上传,模板见附件)。

申报注意事项:

1、请赴华乘客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包括感染史、接触史、所属单位和本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证明及相关文件。如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检测报告、他人代检等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一般情况下,驻沙使领馆在航班前一日(星期三)下午17时前可完成全部复核申请(不含因材料不合格反复提交的申请)。由于复核工作量大,在上传后12小时内,请耐心等待,勿通过其他方式查询催问,以免影响复核效率。请勿反复测试提交检测证明,以免影响工作效率,或导致本人绿色健康码失效。

3、请按要求一次性上传全部所需材料并确保上传图片清晰可辨识,避免因为材料不全和图片不清晰影响获发核酸码。

四、疫苗接种人员

已接种疫苗人员,须按规定进行14天前的核酸及48小时内的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人员,使领馆不予审发健康码;对IgM抗体检测阳性人员,当事人须上传《疫苗接种声明书》,使领馆将对接种证明进行核实并凭核酸检测证明等研判审发。

五、有感染史人员

对有感染史人员,包括核酸检测、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IgM抗体阳性的除外),当事人须在病愈后进行肺部检查,提供由沙正规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后,再结合航班日期开始进行14天前及48小时内核酸、抗体IgM“交叉双检测”,并提交上述所有诊断证明和阴性检测证明申请绿色健康码。

六、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人员,当事人应在取得距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接触日期间隔满14天的双阴性检测证明后(即如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接触日期为5月1日,检测采样日期应在5月15日以后),再进行正常14天自我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与抗体IgM“双检测”,提交上述所有阴性检测证明申请绿色健康码。

七、不受理经第三国转机申请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中国驻沙特使领馆已自2020年12月3日起不再受理自沙特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的HS码/HDC码申请。中国驻其他国家使领馆亦不再受理始发国有赴华直飞航班人员转机码申请。请所有自沙赴华乘客务必选择沙航SV884直飞航班,切勿贸然前往第三国转机造成滞留。

附件一:使馆认可检测机构

附件二:总领馆认可检测机构

附件三: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并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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