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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全文)

发布时间:2023-02-21 18:54:00

一、背景


安全问题事关各国人民的福祉,事关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事关人类的前途命运。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国际社会正经历罕见的多重风险挑战。地区安全热点问题此起彼伏,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新冠疫情延宕蔓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叠加。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世界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时代。我们深信,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促进全球发展繁荣,应该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追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倡导以团结精神适应深刻调整的国际格局,以共赢思维应对复杂交织的安全挑战,旨在消弭国际冲突根源、完善全球安全治理,推动国际社会携手为动荡变化的时代注入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实现世界持久和平与发展。


二、核心理念与原则


(一)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习近平主席2014年首次提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赢得国际社会普遍响应和广泛认同。这一安全观的核心内涵,就是主张秉持共同安全理念,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主张重视综合施策,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协调推进安全治理;主张坚持合作之道,通过政治对话、和平谈判来实现安全;主张寻求可持续安全,通过发展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全的土壤。我们认为,只有基于道义和正确理念的安全,才是基础牢固、真正持久的安全。


(二)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和现代国际关系最根本准则。我们主张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各国内政不容干涉,主权和尊严必须得到尊重,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权利必须得到维护。应坚持主权独立平等,推动各国权利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


(三)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承载着世界人民对两次世界大战惨痛教训的深刻反思,凝结了人类实现集体安全、永久和平的制度设计。当今世界发生的各种对抗和不公,不是因为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过时了,而是由于其未能得到有效维护和履行。我们呼吁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联合国权威及其在全球安全治理中的主要平台地位。冷战思维、单边主义、阵营对抗、霸权主义与联合国宪章精神相违背,应当受到抵制和反对。


(四)坚持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一国安全不应以损害他国安全为代价。我们认为,各国安全利益都是彼此平等的。任何国家的正当合理安全关切都应得到重视和妥善解决,不应被长期忽视和系统性侵犯。任何国家在谋求自身安全时都应兼顾其他国家合理安全关切。我们主张秉持安全不可分割原则,倡导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不可分割,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不可分割,安全权利与安全义务不可分割,安全与发展不可分割,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安全架构,从而实现普遍安全、共同安全。


(五)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战争和制裁不是解决争端的根本之道,对话协商才是化解分歧的有效途径。我们呼吁加强国家间战略沟通,增进安全互信,化解矛盾,管控分歧,消除危机产生的根源。大国应坚持公道正义,承担应尽责任,支持平等协商,根据当事国需要和愿望劝和促谈、斡旋调停。国际社会应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鼓励冲突各方以对话建互信、解纷争、促安全。滥用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制造更多困难和复杂因素。


(六)坚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当前,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丰富,呈现更加突出的联动性、跨国性、多样性,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我们倡导各国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同应对地区争端和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全球性问题,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完善规则,携手寻求长远解决之道,推进全球安全治理,防范化解安全困境。


上述“六个坚持”彼此联系、相互呼应,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其中,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是理念指引,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是基本前提,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根本遵循,坚持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是重要原则,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是必由之路,坚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是应有之义。


三、重点合作方向


实现世界持久和平,让每一个国家享有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让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能安居乐业,人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各国需要同舟共济、团结协作,构建人类安全共同体,携手建设一个远离恐惧、普遍安全的世界。


为实现上述愿景,中方将在全球安全倡议框架下开展与世界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的双多边安全合作,积极推进安全理念对接和利益共融。我们倡导各方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积极开展单项或多项合作,与中方的努力互补互促,共同促进世界和平安宁。


(一)积极参与联合国秘书长“我们的共同议程”报告关于制定“新和平纲领”等建议的工作。支持联合国加大预防冲突努力,充分发挥建设和平架构的作用,帮助冲突后国家开展建设和平工作。进一步发挥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秘书长和平与安全子基金作用,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安全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支持联合国提高维和行动履行授权能力,坚持当事方同意、保持中立、非自卫或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的维和行动三原则,坚持政治优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维和行动应获得充足资源,支持为非盟自主和平行动提供充足、可预测、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二)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推动构建和平共处、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格局。大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上承担特殊重要责任。倡导大国带头讲平等、讲诚信、讲合作、讲法治,带头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坚持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坚守不冲突不对抗的底线,求同存异、管控分歧。


(三)坚决维护“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共识。遵守2022年1月五核国领导人发表的《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加强核武器国家对话合作,降低核战争风险。维护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的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积极支持有关地区国家建立无核武器区。促进核安全国际合作,建立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


(四)全面落实第76届联大通过的“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


在联合国安理会防扩散委员会、《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等框架下开展合作,推动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提升各国防扩散出口管制、生物安全、化武防护等方面能力水平。


支持全球常规武器军控进程。支持在尊重非洲国家意愿的前提下开展中国、非洲、欧洲轻小武器管控合作,支持落实“消弭非洲枪声”倡议。积极开展人道主义扫雷国际合作及援助,为雷患国家提供更多力所能及的帮助。


(五)推动政治解决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鼓励当事国坚持通过坦诚对话沟通,化解分歧,寻求热点问题的解决之道。支持国际社会在不干涉内政前提下,以劝和促谈为主要方式,以公平务实为主要态度,以标本兼治为主要思路,建设性参与热点问题政治解决。支持通过对话谈判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等热点问题。


(六)支持和完善以东盟为中心的地区安全合作机制和架构,秉持协商一致、照顾各方舒适度等“东盟方式”,加强地区国家间的安全对话与合作。支持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推进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通过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实施相关合作项目,努力打造全球安全倡议实验区,共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七)落实实现中东安全稳定的五点倡议,倡导相互尊重,坚持公平正义,实现核不扩散,共建集体安全,加快发展合作,共同推动构建中东安全新架构。支持中东国家加强对话、改善关系的积极势头和努力,照顾各方合理安全关切,壮大维护地区安全的内生力量,支持阿拉伯国家联盟等区域组织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国际社会应采取实际步骤推进巴勒斯坦问题“两国方案”,召开更大规模、更有权威、更有影响的国际和会,推动巴勒斯坦问题早日得到公正解决。


(八)支持非洲国家、非洲联盟、次区域组织为解决地区冲突、反对恐怖主义、维护海上安全所作努力,呼吁国际社会向非洲主导的反恐行动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非洲国家增强自主维护和平的能力。支持以非洲方式解决非洲问题,推动非洲之角以及萨赫勒、大湖地区等热点问题和平解决。积极落实“非洲之角和平发展构想”,推动非洲之角和平会议机制化,积极打造合作示范项目。


(九)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积极践行《宣布拉美和加勒比为和平区的公告》承诺,支持包括拉共体在内的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为维护地区和平安全、妥善处理地区热点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十)重视太平洋岛国在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特殊处境和合理关切,支持太平洋岛国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所作努力,支持岛国落实其《蓝色太平洋2050战略》。加大提供物资、资金和人才支持,帮助岛国提升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


(十一)加强海上对话交流和务实合作,妥善处理海上分歧,携手打击海盗、武装抢劫等海上跨国犯罪,合力维护海洋和平安宁和航道安全。倡导跨境河流上下游国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相关争议,保障跨境河流航运安全,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保护跨境河流生态环境。


(十二)加强联合国在国际反恐斗争中的中心协调作用,支持国际社会全面落实联大和安理会反恐决议及《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共同打击所有被安理会列名的恐怖组织和人员。推动全球反恐资源进一步向发展中国家倾斜,加大发展中国家反恐能力建设。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国家、民族和宗教挂钩。深入研究和应对新兴技术对国际反恐斗争的影响。


(十三)深化信息安全领域国际合作。中方已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希望推动达成反映各方意愿、尊重各方利益的全球数字治理规则。持续推进落实《中国-阿拉伯联盟数据安全合作倡议》和《“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共同应对各类网络威胁,构建开放包容、公平合理、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十四)加强生物安全风险管理。共同倡导负责任的生物科研,鼓励各利益攸关方自愿采纳《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共同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降低生物安全风险,促进生物科技健康发展。


(十五)加强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领域国际安全治理,预防和管控潜在安全风险。中国已就人工智能军事应用和伦理治理发布立场文件,愿与国际社会就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加强沟通交流,推动达成普遍参与的国际机制,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


(十六)加强外空领域国际合作,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外空国际秩序。基于国际法开展外空活动,维护在轨航天员的安全和空间设施的长期可持续。尊重并确保各国平等享有和平利用外空的权利。坚决反对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支持谈判缔结外空军控国际法律文书。


(十七)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有效统筹、调动全球资源,共同应对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在内的全球性重大传染病。


(十八)维护全球粮食和能源安全。加强行动协调,维护国际农产品贸易平稳运行,保障粮食生产和供应链畅通,避免将粮食安全问题政治化、武器化。加强国际能源政策协调,为保障能源运输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和能源价格稳定。


(十九)全面、有效落实《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鼓励各国为打击跨国犯罪,缔结或参加有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协议,或者作出制度性安排。支持联合国三项禁毒公约,维护国际禁毒体制,倡导国际社会协调一致、责任共担、真诚合作,共同应对毒品问题带来的挑战,构建不受毒品危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尊重各国主权基础上积极开展执法合作,共同提升执法能力和安全治理水平。支持建立全球培训体系,为发展中国家培训更多适应维护自身安全需要的执法人员。


(二十)支持各国在气候变化、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畅通等领域合作,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可持续发展促进可持续安全。


四、合作平台和机制


(一)利用联合国大会和各相关委员会、安理会、相关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等平台,根据各自职责,围绕和平与安全问题广泛讨论沟通,提出共同倡议主张,汇聚国际社会应对安全挑战共识。


(二)发挥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合作、亚信、“中国+中亚五国”、东亚合作相关机制等作用,围绕彼此一致或相近目标逐步开展安全合作。推动设立海湾地区多边对话平台,发挥阿富汗邻国外长会、非洲之角和平会议等协调合作机制作用,促进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


(三)适时举办全球安全倡议高级别活动,加强安全领域政策沟通,促进政府间对话合作,进一步凝聚国际社会应对安全挑战合力。


(四)支持中非和平安全论坛、中东安全论坛、北京香山论坛、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以及其他国际性交流对话平台为深化安全领域交流合作继续作出积极贡献。鼓励创设全球性安全论坛,为各国政府、国际组织、智库、社会组织等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提供新平台。


(五)围绕应对反恐、网络、生物、新兴科技等领域安全挑战,搭建更多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机制,共同提升非传统安全治理能力。鼓励各国高等军事院校、高等警察院校之间加强交流合作。未来5年中方愿向全球发展中国家提供5000个研修培训名额用于培养专业人才,共同应对全球性安全问题。


全球安全倡议秉持开放包容原则,欢迎和期待各方参与,共同丰富倡议内涵,积极探索开展新形式新领域合作。中方愿同世界上所有爱好和平、追求幸福的国家和人民携手同行,协力应对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并肩守护地球家园的和平安宁,共同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平安的钟声响彻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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